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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24日 阅读: 1044 次 来源: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教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加强和改善精神医疗服务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增加精神科医师等专业人员数量,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到2025年,全市精神科医生数量达8.2人/10万人口;采取急慢分管的复合式支付方式,对长期住院患者完善按床日定额支付政策,对中短期住院患者探索按DRG付费,重点调整精神、心理治疗等技术劳务项目价格。
《方案》指出,加强精神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和区域医疗中心精神科建设,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精神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类临床科室建设。建设精神医学高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联合申报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发挥技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织密精神医疗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将心理健康和精神医疗服务融入社区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成立“市、区两级精神障碍合并传染病和躯体疾病诊疗中心”,推动身心医学、脑健康医学等学科发展,探索适合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的“大专科、小综合”模式。加强精神亚专科建设,重点加强严重精神障碍、康复、进食障碍等亚专科的建设与发展。
在精神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将精神科医师纳入区域紧缺卫生人才培养序列,高等院校开设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在全科医学、康复医学教育和毕业后继续教育阶段强化精神医学教育,继续推进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切实保障精神专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实现在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中的专职从事公共卫生的医务人员基本工资纳入财政全额保障,研究制定精神卫生体系中各类专职人员的薪酬待遇分配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在各类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充分考虑精神科工作特点和技术劳务价值,向精神科医务人员适度倾斜。
来源:健康报